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拟对AKBAROV SHEROZ等八人签证证件宣布作废,详细信息如下:
AKBAROV SHEROZ,男,乌兹别克斯坦国籍,2004年11月27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546317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DEMIDENKO SUSANNA,女,俄罗斯国籍,2002年07月14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450371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ALDUGHAR SANAD SALIM ALI,男,利比亚国籍,2005年10月15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450359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ABOUDHEIR ALMUETASIM BILLAH ELSEDEG MUSB,男,利比亚国籍,2005年8月19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450360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10日。
OUPRAVANH SONESOUPHANH,男,老挝国籍,2006年04月08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546290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SENGPASEUTH SOUNTHANAPHONE,女,老挝国籍,2006年12月31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546289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QUTAIBA MOHAMMEDNAWWAR QASIM ALAJAR,男,伊拉克国籍,2005年12月04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阳签发的103450447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9月30日。
上述签证证件宣布作废原因:未按规定申报居留事由变更。
上述签证证件作废时间自公告7日后起算。
衡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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