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种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衡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市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24-2025年度我市救灾备荒种子为宜灾后补种改种且适合我市种植的湘早籼45号等常规水稻种子。储备种子应为2024年新产种子。
二、储备数量及补助标准
2024年市财政从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计划由1家企业承担储备任务,拟储备种子25万公斤,补助标准为2元/公斤。
三、储备期限
储备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四、申报条件
按照《衡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应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在2025年10月31日储备合同期满前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若此前到期,应在申报时出具继续申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
(二)具有储备作物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且在湖南省境内有自有仓库的企业。
(三)近三年未发生过种子质量事故或不诚信行为的企业。
(四)财务制度完善,按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财务报表和种业行业统计信息。
(五)已承担2024-2025年度国家储备任务的企业不再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写《衡阳市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2.承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储备品种信息。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品种,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授权协议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
4.贮藏条件要分别注明仓库总面积和越夏仓库面积,普通仓库及冷库的全景和特写照片,以及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
5.管理制度须提供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
上述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要求
2024年8月23日18点前报送3套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至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PDF版和Word版。
联系人: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 彭琼 0734-8180442
邮 箱:408898785@qq.com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46号(衡阳市农业农村局318室)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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