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普办[2011]2号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人普办字[2010]53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人普办:
现将国家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规范人口普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使用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关于规范人口普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使用的通知
(国人普办字[201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完成现场登记和快速汇总,正在进行普查表的光电录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审核工作。
由于这次普查采用每个人在现住地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也要登记相应信息的登记原则,在计算常住人口时要综合考虑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的信息,需要通过计算机对光电录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进行汇总来完成。各地通过快速汇总和光电录入计算的常住人口,是工作过程中的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仅用于对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把握和评估,以便于指导普查工作。
鉴于光电录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各地2010年的统计公报中不公布人口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并注明“人口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各地在明年年初为人代会提供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时,也不提供人口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如果必须提供,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去年年底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进行推算,但必须要注明是推算数,同时必须说明推算的方法,说明“2010年最终人口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以人口普查公报发布的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为准”,禁止出现多个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相互矛盾的问题。
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人口普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使用和管理。
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第六次人口普查 规范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 使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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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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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年
1
月
7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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