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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30

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5年5月,是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科、自然资源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现场管理科、市场主体服务科等10个科室,人员编制55名。中心位于衡阳市蒸德大厦,场地总面积1.6万余平米,其中办公区设蒸德大厦主楼15—16楼,面积2000余平方米;交易区设蒸德大厦裙楼1—4层,面积1.4万平方米,分为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拍卖大厅、电子竞价室、谈判询价室、专家过夜评标休息区、监控区及其他配套功能区,配备了综合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同步传声系统和多媒体展示系统,共设7个开标室、17个评标室(其中有3个电子评标室)、6个答疑室、1个总监控室、2个谈判询价室和2个专家抽取室,可满足我市各级各类项目交易活动需求。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收2828.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5%。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18.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92.69万元;其他收入17.88万元。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018年全年总支出2697.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用于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1.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2828.7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618.14万元,其他收入17.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2.69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69.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2万元;机关服务349.99万元;专项服务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7.79万元;住房公积金35.1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26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810.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87.9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2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53.5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年底有较多的新增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0.66万元,增加30.6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决算调整开支。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1.81万元,占75.96%;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4.76万元,占18.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7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5.11万元,三类合计占5.2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2.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25.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46.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调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58.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52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23.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医疗基数提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35.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11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65万元;资本性支出152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46万元,较上年降低26%。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初无预算,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增加306%。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0人次。 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万元,较上年降低29.32%。本单位为新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心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和《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等文件要求及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前,编制好预算绩效计划,明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结束后,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另一方面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共计522.65万元,严格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一般性支出情况: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进行政府采购。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年末固定资产136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中心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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